广西:全面落实电价再降10%政策

发布时间: 2019-11-27 14:32:05
根据2019年国务院《政府工作报告》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%的要求,今年以来,广西自治区通过出台一系列措施,分两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,为推动降电价政策贯彻落实到位,确保一般工商业用户及时、足额享受到国家降价红利,日前,自治区发改委对此再做出通知。

一、具体降价情况
自2019年4月1日起,工商业及其他用电(单一制)销售电价平均降低2.82分/kW·h。
自2019年7月1日起,工商业及其他用电(单一制)销售电价平均降低4.55分/kW·h。
两次累计工商业及其他用电(单一制)销售电价平均降低7.37分/kW·h,两次降价后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(单一制)销售电价详见下表。
两次累计工商业及其他用电(单一制)销售电价平均降低7.37分/kW·h,两次降价后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(单一制)销售电价详见下表。

用电分类

电压等级

电度电价

基本电费

最大需量

变压器容量

元/千瓦时

元/千瓦·月

元/千伏安·月

工商业及其他用电

单一制

不满1千伏

0.6620

-

-

1-10千伏

0.6478

35千伏及以上

0.6328

两部制

1-10千伏

0.6261

34

27.5

35-110千伏以下

0.6011

110-220千伏以下

0.5761

220千伏及以上

0.5561

其中:电解铝、合成氨、电石、电炉铁合金、电解烧碱、电炉黄磷、电解二氧化锰、军工产品生产和军事动力用电

1-10千伏

0.5666

35-110千伏以下

0.5441

110-220千伏以下

0.5216

220千伏及以上

0.5036



文章来源:《中商碳素研究院》(微信号:ZSTSYJY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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